RoHS2.0近期加大監管,支招最后期限前的應對措施

信息來源于: 發布于:2019-10-24

2011年7月1日,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指令2011/65/EU (RoHS 2.0),將產品管控范圍擴大到所有的電子電氣設備。2015年6月4日,歐盟發布指令(EU)2015/863,對RoHS 2.0的限制物質清單進行修訂,新增四項鄰苯二甲酸酯物質。

所有電子電氣產品(除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)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滿足針對新增四項鄰苯二甲酸酯物質的新要求,屆時該四項物質很可能會被歐盟執法機關重點核查。

2019年初,歐盟非食品類消費品快速預警系統(RAPEX)繼續持續通報大量RoHS違規案例,絕大多數是由于產品焊點中鉛和鎘含量超標。鑒于近期歐盟成員國在市場執法過程中頻繁對RoHS符合性進行檢查,建議企業加強質量管控,以應對執法機關的審查。


對于電子電氣設備,最晚符合RoHS 2.0的時間是:2019年7月22日。對于需要出口的企業來說,離這10項不能超標的限制物質的指令實施將不足半年!